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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安治理能力,我厅决定实施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现将《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是农产品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要求,为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实施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把握内涵定位,明确行动目标任务
“三品一标”农产品是 20 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安全优质农产品。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内涵外延进一步拓展。守底线方面,将达标合格上市要求,从自愿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拓展到所有农产品。拉高线方面,将优质农产品范围从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拓展到其他具有高品质特性的农产品。两个“拓展”将更好地支撑守底线、拉高线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农产品“三品一标”新内涵新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将农产品“三品一标”打造成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二、加强统筹推进,细化行动职责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可成立相应协调指导组,加强与部级及自治区级任务牵头单位的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落实好本市县实施方案。构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推广等单位积极配合,各类主体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支撑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地理标志农产品全产业链保护开发试点项目、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各地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专家指导组,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研究和标准的制定,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凝练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行动实施成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发展机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实施四大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的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谁认证、谁监管”原则,强化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月30日前将四大行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秀娟、葛维,联系电话:0771-2182793、2182772,电子邮箱:gxnyjgc@163.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陈婧,联系电话:0771-2182553,电子邮箱:gxnyscc@163.com。
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联系人:黎柯彤,联系电话:0771-2182669,电子邮箱:gxlb2182669@163.com。
自治区植保站联系人:黄军军,联系电话:0771-5880789,电子邮箱:gxzbzz58@163.com。
附件:1.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单位
2.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3.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4.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5.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
职责及成员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决定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有关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有关要求,指导和统筹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规划、行动、方案、政策落实。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投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厅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厅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渔业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植保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兽药监察所、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技术推广站、蚕业技术推广站。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
(二)优化供给,分类推进。对标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需求,立足各地市场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化布局,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分类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净化产地环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部地协同和示范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增强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引导建设2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18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18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1880个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提升到 20%。
四、实施重点
(一)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升级,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建设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 4 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突出全程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县。(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各市农业农村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我区主导品种,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修订。推动“桂字号”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农业标准保障体系、农业标准实施监督机制,推进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开展横州市和东兰县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南宁火龙果、鱼峰区豇豆、陆川猪、巴平米、恭城月柿、六堡茶、田阳芒果7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动柳州螺蛳粉、广西六堡茶、桂林罗汉果等优势特色产业的生产工艺、标准、质量与国际接轨,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构建农产品品质评价标准体系,分行业分品种筛选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分类制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推动基地按标建设。(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
(三)集成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防不符合标准的畜禽粪污和投入品废弃物等污染基地环境。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推广“微生物+”为核心的现代生态种养模式,发展稻渔共生、猪沼果等生态综合种养;支持应用绿色生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集成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创建一批生态农场;开展定位监测及绿色发展效益评估。推动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科教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渔业处,自治区植保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四)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和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鼓励生产基地设立标牌,标明基地的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指导基地建立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
(六)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机制。支持基地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处,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
五、实施方式
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目录制度,经按标建设、省级验收、部级复核后纳入目录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驱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等手段推动建设。
(一)制定方案。各市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制定本市基地建设方案,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备案。
(二)按标建设。各市县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相关基地建设标准及重点市县标准进行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验收。
(三)基地复核公布。农业农村部对各省验收合格的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目录管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动态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全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进行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农业农村部不定期组织督促指导,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从目录中删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整合有关资源,抓好具体实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培育等工作中,统筹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向重点市县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倾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登记)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专家咨询组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建设的技术指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要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建立技术专家组,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研究制定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将基地各项指标情况作为重要测算依据。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各地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3
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农产品品质提升是推动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对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特色为目标,坚持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围绕优良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品质评价、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聚集资源要素,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集成示范,实施效益评估,不断创新技术模式和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农产品品质保障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品质指标及有关标准研制,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高标准引领品质提升示范典型。
(二)坚持绿色导向。始终将绿色生态作为高品质农产品底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三)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理念不动摇。在注重保护传统特色品种和耕作方式的基础上,集成 创新先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使其焕发新生机。
(四)坚持系统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条,以优良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模式、品质评价、包装标识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三、工作目标
围绕农产品品质提升,协助农业农村部培优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构建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制修订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布局建设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到“十四五”末,通过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让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
四、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为主要依托,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开展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良种联合攻关,培育一批突破性“桂系”新品种,在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水果、蔬菜、桑蚕、畜禽、水产、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领域提纯复壮我区特色优良品种;立足特色资源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批“优中优”“特中特”“小而精”精品特色产业、一批新兴精品产业,重点打造排名全国第一或全国前列的精品产业;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培优推广我区优质稻、鲜食玉米、优质蔬菜、高油高蛋白大豆、生猪、奶牛、禽类、水产、优质晚熟柑橘和特色茶叶等一批良种。建设一批特色品种繁育基地,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的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乡村产业发展处,自治区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蚕业技术推广站、畜禽品种改良站、水产引育种中心、水果技术指导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二)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围绕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集成研发推广一批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清洁新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渔业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植保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三)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各地结合自治区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粮油、糖料、果蔬、桑蚕、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推动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蚕业技术推广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四)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选取典型品种,突出特色风味、口感和营养品质,通过比对分析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参数和先进标准,结合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挖掘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配合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数据库。(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聚焦自治区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发挥科研院校、农技推广、企业的科技研发、生产实践、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的优势,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品质评价等集成示范。在重点地区,布局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加强技术性能评价和生态效益评估。(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方式
围绕重点任务,采取“ 边试验、边集成、边示范、边推广” 的模式,总结凝练农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遴选发布和示范推广一批有影响力的技术成果和典型模式。
(一)实施推进。各市按照有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实施推进相关工作。
(二)评估发布。按照“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估推荐”原则,市级遴选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相关评估验证后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并以适当形式发布有关成果。
(三)示范推广。各市要加强推广运用,引导当地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并做好总结报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推进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落实全区实施方案,强化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农产品品质提升的研究、评审、推广和示范应用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
(三)加强应用推广。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选育突破性品种,创新绿色生产技术装备。
附件4
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促进优质农产品消费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宣传平台,举办标志性活动,建强营销渠道,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三品一标”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金字招牌”。
二、工作原则
(一)质量第一,品牌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严守质量生命线,把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政府信任、企业信服、公众信赖的优秀品牌。
(二)创新方式,产销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资源和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各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激发广大企业和农户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一批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在全区范围由政府牵头或推动、引导、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设立3家市场专区(专营店)、30家商超专柜,培养300名推广专员。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在北京、南宁各建一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展销专展,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四、实施重点
(一)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广西农业品牌改革创新,重塑广西现代农业品牌整体形象,构建“桂系”农业品牌矩阵,强化基础支撑,突出营销推广,提高服务能力,推动产销衔接,逐步建立全区农业品牌标准、认证、运营、保护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粮油、糖蔗、林产、蔬菜、水果、桑蚕、茶叶、中药材、畜禽、渔业10大优势特色产业,制定广西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并重点培育壮大广西香米、广西山茶油、广西水果和蔬菜、广西三黄鸡、广西六堡茶、广西茧丝绸等一批年销售额超百亿、千亿元,且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农业品牌,引导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品牌龙头企业或企业联盟,打造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立脱贫地区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设立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指导,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二)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持续打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的“三展一训”公益宣传平台。推进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广西馆建设,在南宁开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展销馆。持续办好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等展销活动和各地节庆主题活动等营销节庆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持续提高广西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
(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等活动。运用新媒体,采取短视频、网上直播等多种形式宣传“三品一标”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三品一标”专栏推介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宣传矩阵。在广西农产品身份信息检查监管平台,推介公布所有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举办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基地、进企业等活动,邀请绿色食品企业与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主体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集中宣传展示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现场对接签约、产业交流等活动,创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
(四)建强专业化推广渠道。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合作,设立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电商专馆,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专业营销网点建设和拓宽营销渠道,联合经销商、行业协会等,采取展销会现场推介、深入基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新通道、新平台。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建立专营店,引导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支持生产和营销企业创建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品牌直播带货等宣传推介行动,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专员。(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
五、实施方式
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整合资源、资源推动发展”思路,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机制。
(一)组织实施。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和各市农业农村局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宣传推介平台,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产销对接和营销服务。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市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推动任务落实落地。
(二)总结凝练。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辖区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和“十百千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年年底将有关情况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相应的推进工作组,编制全区实施方案,统筹项目资金,强化任务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市依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激励机制。要抓住传统节日、节庆假日和网络消费热点时机,因地制宜组织各类农产品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和信用管理,创新农安治理机制。
(三)强化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形成工作简报、实施动态等信息材料。研究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炼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为优质农产品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5
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中一项管长远的制度创新,已经上升为法定制度。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部署要求,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作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县级检测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方法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周边生产者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绿色食品发展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二)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其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植保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
(三)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管理信息联通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加快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的要求,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实现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结合线下生产销售网络,做好与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绿色食品发展站)
(四)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详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等内容,将实施“亮证”行动作为推广普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启动。将“亮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
(二)开展系列活动。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加强合作,组织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鼓励各地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亮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对各地“亮证”活动的调度和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全区性现场活动。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持续扩大“亮证”覆盖范围,提升“亮证”行动影响力,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做法,形成工作简报和总结材料,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凝练长效机制。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总结“亮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协会、市场主体等,共同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快检服务、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网络销售产地直销农产品“亮证”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