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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全力支持做好广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要求各地规范好“按户”“按人”低保准入条件和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明确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要综合考虑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认定条件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同时要求落实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和低保渐退政策,鼓励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
二是进一步加大急难等临时救助力度。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帮助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工作机制。强调要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以此实现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低保对象动态核对管理,保障全国低保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四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公示、公布制度,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为临时遇困群众救急解难,提升跨区域低保工作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公开程度。
五是进一步强化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等作用,提升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管理,引导鼓励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
责任编辑:黄祖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