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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村保证至少有1名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2名工作队员。《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
2.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
3.有组织能力、有产业基础、有重点项目、有辐射效应、能够率先实现振兴的示范村和区县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任务重的可根据需要选派一定数量工作队员。《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
4.实行到期轮换。自2021年5月起,驻村时间满2年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可以轮换;驻村时间不足2年的,期满轮换、压茬交接。《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
5.搞好岗前轮训。按照分级负责、先培训后驻村原则,市、区县政府扶贫办会同组织部门负责对本级选派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确保全覆盖。各区县这一轮接任、新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岗前培训,要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
6.接任、新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
7.要严格实行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等,确保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每月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6号)
8.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不得选派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工勤人员和中小学教师驻村。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6号)
9.市级帮扶集团选派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的驻乡工作队(包括农行市分行选派的干部)、市属单位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市委农办选派原18个深度贫困乡镇产业指导员。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8号)
10.驻乡工作队主要职责任务是:开展宣传动员。编制帮扶规划。做好工作指导。推动政策落地。构建治理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8号)
11.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主要职责任务是: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8号)
12.原18个深度贫困乡镇产业指导组和指导员主要职责任务是:调研制定产业提升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帮扶。搞好产品销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8号)